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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鸭梨

泊头鸭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泊头鸭梨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泊头鸭梨种植历史悠久,自然条件优越,泊头鸭梨以个大、皮薄、多汁、形美、高糖著称于世,1995年荣获国家颁布的绿色食品证书。目前,全市果树面积已达60万亩,年产鸭梨2亿公斤,小枣2000万公斤。鸭梨出口量3000万公斤,占河北省鸭梨出口量的三分之一。泊头鸭梨产量和出口量均居全国各县市之首。采用果树新技术培育的“中华雅梨”,可与日本的“水晶梨”相媲美,深受国内外客户欢迎,畅销加拿大、美国、新加坡、菲律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鸭梨种植历史悠久,自然条件优越。泊头鸭梨被《中国果树志》列为梨中上品,并多次在全国性优质水果评选活动中获奖

泊头鸭梨的栽培历史远溯至西汉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境内梨的品种繁多,种类不下百余种,其中以鸭梨最著,黄梨次之。鸭梨源于形似填鸭而得名,历史上曾因地理方位有“交梨”、“瀛梨”等名称。隋唐时期梨树种植已较为普遍。更为广泛的种植是在明代,宣德年间,交河知县林俊颁令境内民家务种梨枣,以备饥荒。后经自然灾害和战乱,梨业发展濒临绝境。清末民初时期受运河航运和津浦铁路影响,梨业得以迅速发展。

1953年,交河县梨果产量居全国县市之首,达到1592万斤。1958年9月,国家农业部在交河梨区召开果木树木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交河县梨果生产的经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专程到齐桥拍摄了鸭梨生产大丰收的新闻简报。1962年,交河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外贸出口鸭梨生产基地。1985年,农牧渔业部确定泊头市为梨果生产基地,成为国家4个重点梨果生产基地之一。“运河牌”鸭梨同年被列为国宴特供果品。1991年,泊头举办首届鸭梨节,时任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中国鸭梨第一乡——泊头。”2005年“泊头鸭梨”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被评为“河北省2011年度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高先进县”。2012年我市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果品特色县”。

泊头鸭梨以个大、皮薄、汁多、肉细、味甜、形美及其较高的营养和药用价值而名扬海内外,具有祛痰止咳、保护心脏、减轻疲劳、增加心肌活力、降低血压等功效。全市果品种植面积57.5万亩,年产量60.2万吨,年产值11.6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9%。其中,梨种植面积25万亩,均为标准化果园,其中高标准梨园2500亩。年产量48.5万吨,年产值7.8亿元,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县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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