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北省 > 保定市 > 唐县
唐县大枣

唐县大枣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唐县大枣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唐县大枣,河北省唐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该产品栽培历史悠久,以“个大、核小、皮薄、肉厚”著称,为枣中之上乘佳品,久负盛名。唐县大枣干枣含糖量高达60-70%,还含有蛋白质、维生素以及钙、磷、铁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唐县是尧帝故里,地处太行山东麓,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全县70%的面.积为山区丘陵,土质疏松,适宜大枣生长。 该县为促进大枣生产,制定专门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协调枣业发展。建立县、乡、村三级红枣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应用优质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不断完善市场开发,先后注册“黄金峪”和“唐尧”两个红枣商标,实现产品品牌化,增加市场竞争力。截止2010年,先后建立红枣专业批发市场5个,方便外地客商采购。还扶持壮大唐县红枣开发公司、绿源果品厂等龙头企业,开发加工产品,提升红枣附加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县红枣种植面积达到16.5万亩,年产量2万多吨,产值1.17亿元。.

荣誉认证

早在1668年就被清康熙皇帝亲定为皇宫贡枣。1990年被河北省林业厅评为一级果品。1999年被认定为河北省名优农产品。2000年,唐县大枣在中国红枣交易会上被中国经济林协会评为银奖;2003年在中国第七届农产品交易会上获名优农产品称号;2006年在河北省首届名优果品展评会获得金奖;2007年在-推荐果品综合评选活动中荣获“奥运会推荐果品”。2007年黄金峪牌大红枣在第三届中国(国际)枣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被评为2008年北京奥运推荐果品初选二等奖。在2007年北京奥运推荐果品综合评选活动中,荣获奥运推荐果品;2008年12月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国大枣之乡”;2010年4月,唐县大枣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0年,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决定从2010年5月24日起,对唐县大枣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局2010年第53号公告)。.

保护范围

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唐县倒马关乡、川里镇、黄石口乡、羊角乡、石门乡、军城镇、齐家佐乡、白合镇、迷城乡、大洋乡、北店头乡、雹水乡、都亭乡、罗庄乡、北罗镇、南店头乡、仁厚镇、高昌镇等18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推荐唐县更多特产
你可能对下列枣也感兴趣:
唐县导航

下一篇:高阳纺织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