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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苹果

庄浪苹果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庄浪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庄浪苹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一.产品介绍

庄浪苹果,果实圆形或近圆形,果顶圆平,果型端正,果形指数为0.85~0.95;平均单果重246g,最大单果重450g;果面80%以上着鲜红或深红色条纹或晕,色泽艳丽;果面光滑洁净,无锈斑;果皮薄,果肉白色或淡黄色,质密细脆,汁液多,酸甜适口;果心小,有香味。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庄浪苹果保护区是农业农村部划定的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区之一,位于海拔1750米以下, 地势平坦, 土质良好的梯田上,通风透光,有利于庄浪苹果进行光合作用,为其果实营养物质的储备奠定了基础,同时,有利于其表面着色,增加美观度。 庄浪苹果产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482.4~686.2毫米,完全满足苹果生长对水分的需要,生产的庄浪苹果口感脆甜。保护区年平均气温8.4℃,在苹果开花期温度达18℃,非常利于庄浪苹果授粉,形成高产;年均日照时数2075.9小时,年均总辐射为123.3千卡/平方厘米,≥10℃有效积温2818~3291.4℃,可以促进花芽分化,增加花青苷的合成,使其果色鲜亮,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增加。境内光照充足,热量充沛,雨量适中,雨热同期,昼夜温差大,土质疏松,土层浓厚(1.5米以上),光热水土等各项资源独特,生产的庄浪苹果可溶性糖、维生素含量高。

地域范围

庄浪苹果产地位于平凉庄浪县所辖的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万泉镇、大庄镇、卧龙镇、阳川镇、盘安镇、岳堡镇、杨河乡、赵墩乡、柳梁镇、良邑镇、南坪镇共14个乡(镇)232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6′~106°15′,北纬35°03′~35°28′。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外在感观特征: 庄浪苹果,果实圆形或近圆形,果顶圆平,果型端正,果形指数为0.85~0.95;平均单果重246g,最大单果重450g;果面80%以上着鲜红或深红色条纹或晕,色泽艳丽;果面光滑洁净,无锈斑;果皮薄,果肉白色或淡黄色,质密细脆,汁液多,酸甜适口;果心小,有香味。 4.2内在品质指标 庄浪苹果中可溶性固形物≥14.0%,总酸(以苹果酸计)≤2.8g/kg,硬度≥70N/cm2,可溶性糖≥10%。 4.3安全要求 庄浪苹果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包装、储运。

2017年,庄浪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庄浪苹果”被国家商标局核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2007年,庄浪苹果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华名果”;

2012年,甘肃省名优苹果鉴评会上“庄浪苹果”被评为金奖;

2015年,在“平凉市第二届赛园赛果”评选活动中,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名列全市第一,苹果被组委会评为金奖。

2015年10月,成立“庄浪县土特产行业协会”。

2017年7月7日,“庄浪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2017年,庄浪苹果种植65万亩,苹果挂果园25万亩,幼园40万亩,果品总产42万吨。

国家绿色食品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3750亩良好农业规范(GAP)苹果示范基地、1200亩国家苹果标准园及15个省级标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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